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社科课题研究工作,市社科联(社科院)现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侧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及重点领域重要问题开展研究。要突出课题研究的实用性、前瞻性、创新性,引导社科专家学者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后,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履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提前完成的课题可随时申请结项)。根据《课题指南》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其中1项。申报人需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立项申请表》。市社科联(社科院)根据申报情况,对部分申报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经评审确定给予经费资助的课题,申报人按要求重新填写《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表》,按照资助金额填写经费使用计划。
三、申报要求
《课题指南》中的题目起引导研究方向的作用,申报者既可选题、破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者须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申请表》4份(其中实名2份、匿名2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
2.《课题申报汇总表》
3.《课题申请表》实名和匿名电子版以及《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五、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应不少于30%),并且提交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如作者自行公开发表,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6年10月11日
附件:
1.《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6—2017年度课题指南》
2.《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请表》
3.《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