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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3-11-01

各部(处)、各学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举办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就本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人民 为中心,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乡村, 以县级公共 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 化利用和创新发展,通过典型示范、聚拢资源、对接需求、赋能驱动,持续发现和推出一批“ 美”“好”“新” 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引领新时代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构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提 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服务效能,推动乡村公共 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参加范围

符合条件均可报名参加,交流展示范围为全国县级及以下乡村基层公共文化空间的创新案例和空间设计方案。

、交流展示内容

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突出嵌入式、美观性、便捷性,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实效性,活动分设 2021—2023 年度“ 中 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空间、基层公共文化空间、乡村文化和旅游 融合空间、基层闲置空间创意设计 4 个类别,分类征集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创新案例或正在建设中设计方案。

(一)2021—2023 年度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空间

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 183  2021—2023 年度“ 中国民间 文化艺术之乡”,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整体规划设计、建筑设计、 景观设计等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特色文化资源发掘利用、 品牌培 育与成果转化、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典型项目。

(二)基层公共文化空间

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 非遗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村文化室、文化广场、文化礼堂、文化驿站、乡村戏台、非遗传 习所等具有公共服务主体功能的基层公共文化空间,文化特色鲜 明,服务效果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三)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空间

围绕乡村旅游特色民宿、文旅研学基地、餐饮休闲空间、旅 游(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青少年美育基地等,涵盖公共阅读、 艺术普及、文化旅游体验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地域特色鲜明, 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体验良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较高的代

表性和推广性。

(四)基层闲置空间创意设计

充分利用基层闲置空间开展与乡村环境、地域特色有机融合 的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艺术展览、数字光影、文化街区和艺术 装置等单项或综合创意设计,赋予公共文化服务属性,将文化创 意融入基层文化生活,群众认可度较高。在增强环境美观性和服务便捷性方面,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活动安排

(一)征集内容

广泛征集体现新风貌、新需求、新趋势、新理念的乡村公共 文化空间案例, 申报案例需符合外在形式“ 美”、 内容运营“ 好”、理念模式“ 新” 的总体要求。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23  11  2 0 ,各申报负责人可将申报案例或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激励机制

(一)活动组委会邀请来自公共文化、规划、建筑、设计、数字媒体等有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申报案例 和设计方案进行遴选,确定典型案例和设计方案,公布名单、颁发证书并出版精品案例集。

(二)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展示、宣传优秀案例和设计方案,对有关案例、项目开展持续跟踪报道。

、知识产权

(一)参加活动的各类主体应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 由相关主体承担全部责任。

(二)活动组委会在非营利的前提下,拥有对申报资料的修改、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和汇编等权利。主承办单位结合工作需要,有权将所有申报资料集结出版或用于非商业性展览、宣传、媒体报道等。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2023 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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