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组织本次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此次为2021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最后一期结题鉴定机会,请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尽快提交相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立项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按照计划已完成研究且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程序
(一)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提交结题鉴定材料;
(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三)对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进行网上公布,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三、表彰奖励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认定结题鉴定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鉴定为“优秀”的,给予3000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鉴定为“良好”的,给予1000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
四、结题材料
(一)格式要求
所有结题鉴定材料请按照《结题材料目录》(见附件4)顺序排版。《结题鉴定申请书》、《课题成果公报》文本格式见附件2和3。
(二)材料提交
1.截止日期:2023年5月15日。请务必按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于提交截止日期前邮寄至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3.电子版材料:包括结题鉴定材料和《结题鉴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5)。结题鉴定材料按照《结题材料目录》(见附件4)顺序编辑在同一个文档里,使用word和pdf文档,文档名称统一为“21结题+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邮件主题为 “21结题+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或发邮件人员)姓名”。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电子邮箱:dykyc_2016@163.com
五、特别说明
尚未结题的课题,如不参加本次集中结题鉴定会,视为自动中止课题研究工作,协会不再受理结题鉴定申请。
附件:
1.结题鉴定申请书.doc
2.课题成果公报.docx
3.结题材料目录.doc
4.结题鉴定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