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3-03-27

学院、各处(室)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发布《关于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8号,为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2.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工作安排

1.申报人应请于4月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附件2)、《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2.4月10日至13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指导,并将意见反馈至申报人。

3.申报人应于4月19日前,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网络填报,申报常见问题释疑见(附件4)。

、相关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及以往《2020-202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立项情况汇总》(附件6),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2.申请评审书

3.项目申报一览表

4.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6.2020-202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立项情况汇总


浏览量:2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