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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3-05-16

学院、各处(室)

根据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发布《关于启动2023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文艺、社科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线,以艺术教育理论与艺术职业教育办学治校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艺术教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艺术教育事业创新发展。

二、申报内容

按《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指南”含具体选题和方向性选题(带*号)两类。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选择指南选题进行申报。具体选题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可对选题作个别字眼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选题核心内容;方向性选题只规定了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所有涉及艺术学科教育教学内容的皆在指南的“三、教育学”中选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人限报1项,不能同时作为参与人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参与人同年度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2.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3.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亦不能作为参与人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4日。

2.申报材料:申报表(word版)、活页(word版)及汇总表(Excle版)均报送电子版。三项材料各类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413)。

3.其他要求:活页内容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工作单位及姓名(含项目组成员)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否则按申报无效处理,不进入评审。

五、结题要求

1.年度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为2年,研究时间从学会立项文件发文之日起算起。

2.项目成果原则上以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公开发表(不含增刊),如以单篇论文结题,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千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有同行业单位或上级部门的采纳证明(需加公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需出版,出版确有难度的,提请结题时须同时提交三位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

3.项目成果在发表、出版或被采纳应用时,须首要标注“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4.结题论文(含自抄论文)复制比不得超过20%(含20%)。情节严重者,将作撤题处理,并取消以后2年内学会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2023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指南

2.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报表

3.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4.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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