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中关于科研项目结题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辽宁省教育厅2014年度批准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及2013年度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结题的。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号 | 主持人 | 课题名称 | 备注 |
1 | W2013336 | 孙海涛 | 建立我省艺术高校文化惠民的互动模式研究 | 本次必须结题 |
2 | W2014374 | 计越波 | 艺术类院校外语教育生态系统构建的探索与实践 | 本次最好结题 |
3 | W2014375 | 王丽君 | 艺术专业大学英语跨文化交际教学模式研究 | 本次最好结题 |
4 | W2014376 | 王雁燕 | 基于“十八大”新形势下的金州农民画艺术价值研究 | 本次最好结题 |
5 | W2014377 | 武晓霞 | 我省艺术类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外形行研究 | 本次最好结题 |
注:2014年的课题最好参与本次结题,2017年上半年可能还有一次结题机会,如错过,将撤销项目。
二、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分为验收结题和免验收结题。
(一)验收结题依据立项项目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中提出的预期研究成果及经费预算,审核评审该项目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达到预期成果的予以结题。经费使用与原预算有出入的,需附经费使用说明。
(二)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项目,可按下述方式申请项目免验收结题。
人文类一般项目免验收结题条件(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
1.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政府社科研究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二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政府社科研究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三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政府社科研究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2.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1项。
3.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类研究报告在辽宁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辽宁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
4.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将本课题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满足人文类创新团队、二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
免验收结题方式:
1.每个申请免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经专家审查,不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2014年度一般项目参加2017年最后一次结题。
三、验收结题要求
1.每个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2),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结题审批书》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注:结题审批书需另外上交1份)
2.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上报材料只提供复印件。
3.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题。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而不是证明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四、其他要求
1.验收结题和申请免验收结题项目需填报和《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填写时,务必填写清楚、全面。
2.所有结题材料作为省教育厅存档使用,不再返还。
五、结题材料上交时间
于2016年12月23日前报送科研处,请相关结题老师遵守时间,按时上交结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