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关于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就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申报选题应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 要求,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 题,注重课题研究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推动实践基础上 的教育理论、制度、方法和技术创新;着重开展应用研究,突出实践可操作性,运用具体数据和客观事实来研究问题。
2.申报选题应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研究目标,追求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提出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价值的决策咨询建议。
3.立项课题研究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 之日起计算。协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结题申请。因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和协会同意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项,将予以撤项处理。已经承担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项者不能参加申报。
4.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系统完整地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发表决策咨询建 议和公开发表论文不作为课题成果的硬性要求,但作为评价课题 成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5.课题申报请添加1至2名大二、大三的在校学生。
二、材料提交
1.课题申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需提交《2023年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申报评审书》一份,《匿名论证活页》一份,(统一用A4纸印制, 左侧装订成册),填写《2023年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413)。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2.2023年立项课题匿名论证活页
3.2023年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