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结题鉴定(第一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就有关结题鉴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立项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按照计划已完成研究且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程序
(一)课题组在2023年5月15日前提交结题鉴定材料;
(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三)对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公示,颁发结题证书。
三、表彰奖励
结题鉴定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鉴定为“优秀”的,将给予3000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鉴定为“良好”的,将给予1000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
四、结题材料
(一)格式要求
所有结题材料请按照“结题材料目录”(见附件1)顺序排版,《结题鉴定申请书》《课题成果公报》文本格式(见附件2和3)。
(二)材料提交
1.截止日期:2023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
3.电子版材料:包括结题鉴定材料和《结题鉴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结题鉴定材料按照《结题材料目录》(见附件1)顺序编辑在同一个文档里,使用word和pdf文档,文档名称统一命名为“22结题+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结题材料目录.doc
2.结题鉴定申请书.doc
3.课题成果公报.docx
4.结题鉴定信息统计表.xlsx
5.课题结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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