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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高教学会”与“中国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6-05-25

关于申报“省高教学会”与“中国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关于申报“省高教学会”与“中国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已发布,通过学习学会精神,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及申报要求

1、省高教学会课题

本次立项工作只设重点课题指南,申报重点课题必须在指南范畴内进行研究设计。一般课题不设指南,申报者可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本次立项鼓励和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综合研究,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调查研究。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价值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2、中国高教学会课题

规划课题只设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指南,一般研究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须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的组织工作

 

  1、根据通知要求,“省高教学会”的课题我校限报10项,因此每学院最多报4项,最终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10项报送省高教学会。(请务必遵守)

  2、根据通知要求,“中国高教学会”的课题我校限报1项,因此每学院最多报1项,最终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1项报送中国高教学会。(请务必遵守)

  3、“省高教学会”与“中国高教学会”的课题不可以兼报(请务必遵守)

  4、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本次课题报送科研处的时间统一为20166715:00(请务必严格遵守,以免在给我们工作带来不便的同时耽误整体申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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