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3〕63号 )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题范围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展演活动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内容征集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八)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对齐,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间距设为0.5行。如有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四、报送要求
请于9月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案例电子版和《案例报送表》(见附件)发送至lichao@dac.edu.cn,文件以“学院+教师姓名”命名;案例纸质版一式三份交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超附件.doc
编辑/韩菲
审核/韩菲、李超、王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