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学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学院2016-2017学年度科(教)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开始启动。现将统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科研工作量统计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2.本次统计材料报送以二级学院、部、处室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送;
3.二级学院(部)、处室需填写《2016-2017学年度系部科(教)研工作量统计表》和科研统计明细表,同时将电子、文本报科研处(文本需由二级学院、部、处室领导审核签字);
4.参加科研工作量统计的每位教师需上报的材料:
①个人填写的《2016-2017学年度教师科(教)研工作量登记表》1份;
②同本人填写表格内容相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用透明活页夹装订,要求附目录明细。(复印件要求:论文发表杂志封面、含作者名的目录页及论文正文、封底各一份;著作或教材要提供个人承担字数证明,并复印封面、封2、目录、封底和带有个人信息的页面。)
③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1份,用档案袋封装,袋上附原件材料明细。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退回本人。
④科研成果的电子扫描件,做好压缩包上交各院、部助理处。
5.各二级学院需针对统计工作表格填写规范、统计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召开学院会议进行详细传达,保证上报质量。各二级学院、部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9日(周五)下班前,6月12日科研处工作人员到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审查,各机关处室请于2017年6月9日下班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
注:
1.凡属于未在新闻出版总署注册的有关单位曝光的非法期刊中所刊载的文章,一律不计入工作量。(请登陆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参看《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单位曝光的非法期刊目录》)
2.为帮助教师们准确地统计、填写科研工作量,请各位教师仔细阅读《大连艺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以及相关科研制度(2014版本,附后)。
3.根据往前申报出现的问题,科研处作以统一说明,请系部负责科研工作的领导认真阅读、及时传达、组织审阅,保证上报工作量的准确性。
科 研 处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2016-2016学年度系部科(教)研工作量统计表》
2.《2016-2017学年度教师科(教)研工作量登记表》
3.《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单位曝光的非法期刊目录》
4.《大连艺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4年版)
5.《科研工作量申报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6. 科研统计明细表(9个sheet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