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中国文联发布《中国文联公开征集2023年度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的通知。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就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国文联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简称“青创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支持引导青年文艺工作者守正道、走大道,挑大梁、当主角,以项目资助方式为青年文艺工作者(包括“文艺两新”)搭建成长发展平台。主要面向45周岁(含)以下、活跃在创作一线的青年文艺工作者,坚持向原创现实题材项目倾斜,精准立项、精准扶持,须于当年完成推出创作成果。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1.项目申报人应是中国公民,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艺术领域具有一定造诣,具有较强创作和完成项目能力;
2.实行系统内回避制度,各级文联协会在职人员不得作为申报项目受资助人, 不得从中领取报酬或报销额外费用;
3.已获得其他全国性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二)申报条件
1.重点扶持符合本年度“青创计划”创作主题,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较高的原创项目;
2.重点扶持中小型创作项目,以及资金数额较大但已落实主体资金投入、已完成项目策划等前期工作的项目,项目须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项验收。
四、申报材料内容
(一)《中国文联2023年度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3,须根据项目创作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并对费用支出的用途和测算理由等作出充分说明)。
(二)项目主创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三)申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党委宣传部门或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四)申报戏剧、影视剧本创作项目的,须提供该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
(五)申报音乐创作项目的,须提供该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的乐谱及音视频文件。
(六)申报曲艺、舞蹈、杂技创作项目的,须提供该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或方案文稿。
(七)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和民间文艺创作项目的,须提供该申报项目主创人员的主要作品照片(5—8幅)和该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照片。
(八)申报材料为文字的,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亲笔签名。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10寸,夹在文件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和音视频文件,须将电子版存储在U盘或光盘里一并邮寄。
五、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413)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中国文联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2.中国文联度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中国文联度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doc
浏览量: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