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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研处 添加时间: 2024-04-09

各学院,各部(处):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发布《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就本次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4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化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工作安排
  1.申报人应请于4月1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图书馆 413 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2.4月2日至3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指导,并将意见反馈至申报人进行修改。
  3.申请人于4月4日前通过(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完成填报。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课题申报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课题申请评审书
  4.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rar
  科研处
  2024年3月22日
  
编辑/李超、韩菲
审核/李超、韩菲、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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