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辽宁省教育厅现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及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2016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
(一)2015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目前尚未结题的各类科学研究及专项项目、支持计划项目,包括:
1.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
3. 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
4. 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
5. 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6. 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7. 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它年度项目。
(二)2016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三)2015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按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规定执行;2016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除立项时依托高校有明确规定外,参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规定执行。
(四)验收主要内容:
1. 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完成成果;
2. 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及创新性;
3. 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4. 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学风是否严谨;
5. 创新团队验收内容包含人才队伍培养情况;
6. 优秀人才项目验收内容包括个人成长情况。
二、 验收结果说明
1. 结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2. 申请免验收结题,并通过专家评议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未通过专家评议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 申请验收结题,并且专家评议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不含)以下,结题结果为不合格。结题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 报送要求及时间
1. 结题验收材料:
(1)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2)成果复印件
(3)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
2.结题验收材料请于11月23日前完成,并将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3.参加本次结题名单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持人 | 学院 |
1 | w2015111 | 辽宁创业经济发展对策研究--基于Maker教育的视角 | 白樱 | 文管学院 |
2 | w2015112 | “一带一路”手工艺术创新设计应用研究——以大连传统手工贝雕画贸易为例 | 王秀丹 | 传媒学院 |
3 | w2015113 | 艺术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平台搭建研究 | 杨景胜 | 基础部 |
附件:
科研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