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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2-03-03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 年2 月 23 日 —3  月 18 日

二、申报方式

(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采用推荐和评审制,直接申报对象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非我会会员应通过所在地区省级民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尚未成立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的,民办学校可通过所在地区地市级民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原则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最多可申报 5 项,非我会会员最多可申报 3 项。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2 年度)申请书》(附件 2),由所在单位根据推荐数量上限进行择优推荐,推荐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和地方民办教育协会)将申报课题材料统一整理后,连同盖章的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 3),统一报送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三、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四、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 5000 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五、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 1 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 2项课题申请。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 1/3。

(四)申请人

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六、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无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具体由课题申请人自行设计,但原则上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材料统一用 4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一式 四 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 412)。电子版材料包括纸质版原件扫描 pdf格式版本和 word 版本,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 课题成员请添加一至两名大三 、 大四的在校学生)

(二)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3 月 18 日。请各推荐单位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2 年度)申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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