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关于“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根据《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文联十届二次全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
二、报送要求
(一)初评及报送名额
1.各二级学院自行选择报送著作或文章(限报1项)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所报送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习近平文化思想,与时俱进、锐意创新,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著作应注重对新时代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文章汇编不纳入评选范围;文章应以文艺评论为主,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时效性,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所报送材料需为 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内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应有标准书报号、刊号。
3.著作需提供原作5部和电子文件;文章需提供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1份(需推荐单位盖章)。
4.申报单位将推荐表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在信封明显位置处注明:第三届“啄木鸟杯”报送材料。
6.所有电子邮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邮件主题:第三届“啄木鸟杯”+文章题目/著作名称+姓名。
三、报送截止日期
作品提交截止至2018年7月12日。
四、成果展示
举办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结果发布会。推优结果通过《光明日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推介。
附件:
《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
科研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