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广大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同时为教学科研人员计算科研工作量提供合理、有效办法,经学校研究,特修订《大连艺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认定的范围与原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以大连艺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特殊标注的除外)的科研成果或活动,含独立完成、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
(二)凡我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不按要求提供给学校使用的,学校不承认其成果,不予计算科研工作量。
(三)未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和登记的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不予计算工作量。
(四)在认定科研工作量范围、等级等方面存在争议的,由校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五)凡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者,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当年科研考核记0分。
二、科研分值计算类别
本办法所计算的科研工作量涵盖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著、教材、知识产权、艺术作品获奖等。以“科研工作量分”作为计量单位;同一科研成果重复时取高者或补差计算;根据本人在所参与完成的科研工作任务中的排序确定分值系数。
(一)科研项目工作量
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纵向科研项目工作量由项目级别工作量和项目经费工作量两部分组成,横向项目无级别工作量,只计算经费工作量。
1、纵向项目级别工作量
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工作量的计分标准见表1:
表1 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
类别 | 立项 | 验收 合格 | 立项 | 验收 合格 | 立项 | 验收 合格 | 重点 | 一般 | |||
立项 | 验收 合格 | 立项 | 验收 合格 | ||||||||
重点 | 一般 | ||||||||||
得分 | 500 | 400 | 300 | 200 | 160 | 100 | 80 | 30 | 20 | 15 | 10 |
说明:
(1)项目工作量认定,纵向项目以项目主管单位下达我校的立项文件或立项证书等材料为依据;横向项目以项目合同、学校进账单、结题申请报告等材料为依据。
(2)纵向项目指由科研处推荐上报的科研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文旅部、中宣部项目等;省级项目包括: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社科联课题、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及国家级学会(协会)课题;市级项目包括:大连市社科联课题、大连市社科院课题、金普新区“揭榜挂帅”项目以及省级学会(协会)课题等。
(3)国家、省、市政府部门下达的其他科研任务,项目级别工作量以评审立项的政府部门级别为依据认定。
(4)新引进人才在原单位主持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如果项目转入大连艺术学院(需由项目审批单位核准同意),并且按项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的,其项目级别工作量按上表计分;在原单位参与的各类科研项目,均不计项目级别工作量。
(5)子课题是指在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申报或者签订项目合同时,由项目审批单位直接下达,一般应有项目(合同)编号的科研项目;若科研总项目单位非为大连艺术学院,则需要总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审批材料或者合同文本。子课题的项目级别按照所对应科研总项目级别降一等级对待。
2、科研项目经费工作量
项目经费是指进入学校财务的科研项目经费(不含外拨项目经费);学校各类配套经费和校级项目经费不计项目经费工作量。
横向项目经费工作量按当年实际进入学校财务的经费数额计算,计分标准为15分/万元(在学校提供配套经费的情况下,只计算科研分不享受对应分值的经费补贴)。
纵向项目经费工作量以当年实际进入学校财务经费数额计算,计分标准为50分/万元。
(二)科研成果工作量
1、学术论文、发表作品工作量
发表学术论文的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2:
表2 学术论文工作量计分标准
高水平论文 | 普通论文 | ||||||||
期刊 类别 | 发表于SCI / SCIE/SSCI/ A&HCI/EI/CSSCI等来源期刊(不含增刊)/被《新华文摘》转载的论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理论版上的文章(1500字以上) | 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论点摘编的论文; 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的论文 | 发表于CPCI来源期刊/Scopus数据库来源期刊/CSSCI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不含增刊)/ CSCD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环球时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中国文化报》、《文艺报》等发表理论类、教育类、作品类文章(1000字以上) | EI会议/国际学术会议全文收录的论文 | 中文一般学术期刊 | 正式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 | 英文一般学术期刊 | 大连艺术学院内部交流 | |
得分 | 500 | 300 | 200 | 100 | 50 (知网、万方、维普) | 20 | 30 | 20 | 10 |
单位:分
(注: SCI:科学引文索引;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S:科技会议索引;CPCI-SSH:社科及人文会议索引:CSSCI: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说明:
(1)学术论文:指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在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2)SCI、SCIE、SSCI、EI、A&HCI 、CSSCI、CSCD、北大核心、Scopus等期刊收录情况按照论文发表当年的期刊收录情况认定。
(3)国际期刊论文、国际会议论文均需提供由国内有资质图书馆开具的中文检索证明才能予以认定相应级别。
(4)除上表中重要报刊外,在其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的学术文章视同普通期刊论文对待。
(5)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艺术作品,一个版面(含)以上按100%计分,不足一个版面按50%计分。多幅作品在同一期刊同时发表,只按1篇论文计分;在同一期刊多次发表作品,一年只按1篇论文计分。期刊目录中未体现的创作作品不予认定。
(6)同篇论文被检索以就高原则计算,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7)在列入学校预警名单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计算科研工作量。
2、学术著作、教材工作量
出版专著、教材的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3:
表3 著作、教材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类别 | 百佳出版社 | 其他出版社 |
专著 | 18分/万字 | 15分/万字 |
编著、译著 | 12分/万字 | 10分/万字 |
自编合编教材/教学参考辅导类 | 8分/万字 | 5分/万字 |
说明:
(1)学术专著是指对特定的学术领域或问题提出具有创新的学术观点,并围绕该学术观点展开调研、论证或创作而形成的系统化的学术著作。学术专著的内容应体现明确的、连续一贯的研究方向。
(2)编著是指把现成的文字材料经过选择加工而写成的著作,有独自见解的陈述或补有部分个人研究、发现的成果。它有一定的理论性、学术性,但更强调应用。
(3)出版物工作量按照出版社级别和实际撰写字数计算分数。一个出版物最高分不超过600分。
(4)参与组织、规划、设计,未参与编写的丛书总编按每套30分计算工作量,编委均不计工作量。
(5)修订再版的专著、译著、编著,其工作量按原工作量的30%计算。
(6)修订再版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辅导书按原工作量30%计算;再版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辅导书工作量按原工作量的5%计算。
(7)国际出版社经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认定意见后,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裁定,并按相应级别赋以科研分值。
3、个人艺术作品集工作量
出版个人艺术作品集的工作量计分标准参照表4:
表4 个人艺术作品集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百佳出版社 | 其他出版社 |
每页4分 | 每页3分 |
说明:
(1)每部个人艺术作品集的科研工作量最高得分不超过400分。
(2)个人艺术作品被他人公开出版艺术作品集收录的,按普通期刊论文计算科研工作量。
4、成果知识产权工作量
获得授权的专利、著作权的工作量计分标准参照表5:
表5 专利、著作权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专利 | 外观设计 专利 | 软件 著作权 | 作品 著作权 | |
职务发明 | 300 | 200 | 150 | 150 | 10 |
非职务发明 | 60 | 40 | 30 | 30 | 5 |
5. 咨政建言工作量
被采纳的咨政建言的工作量计分标准参照表6:
表6 咨政建言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类别 | 内容 | 分值 |
A类 | 1.获得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肯定性批示; 2.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以文件等方式采纳。 |
3000 |
B类 | 1.获得其他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现任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 2.被国务院各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以文件等方式采纳。 3.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要报》、中办信息专报、中央统战部《零讯》、《国家高端智库报告》、《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成果要报》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艺术成果要报》采纳。 4.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内参、国务院办公厅内参、新华社内参、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求是内参、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内参、中国社会科学院内参等报送中央领导同志参阅件刊发,及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部委采纳的舆情报告。 |
2000 |
C类 | 1.获得现任省部级副职领导、省委常委、副省级城市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 2.被副省级城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文件等方式采纳。 3.被省级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采纳。 4.成果入选《社科与决策》等省级决策内参、或同级别的厅局级机关转发的文件。 |
1000 |
D类 | 1. 获得现任正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成果。 2. 被地市州党委政府人大政策制定和厅级部门政策制定采纳的成果。 3. 成果入《决策参考》、《大连发展研究》、《学习与研究》等市级决策内参、或同级别的地市级机关转发的文件。 |
500 |
E类 |
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其他被批示或采纳的成果。 |
100 |
(三)科研奖项工作量
1、人文社会科学奖项工作量
人文社会科学奖项的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7:
表7 人文社会科学奖项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类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
等级 | 1 | 2 | 3 | 优秀 | 1 | 2 | 3 | 1 | 2 | 3 |
得分 | 3000 | 2000 | 1500 | 800 | 1200 | 600 | 300 | 200 | 120 | 70 |
说明:
(1)奖项级别类型:
国家级成果奖是指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
省级成果奖是指是指国家部委、省政府颁发的奖项,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等。
市级成果奖是指大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连市社科联科研成果奖项等;
(2)学会、协会组织的成果评选获奖级别的确定,以与学会、协会相关政府机关部门或社科联、文联机构的级别来认定;群众性、自发性的学会、协会组织的成果评奖不计科研工作量。
(3)大连艺术学院为获奖成果完成单位,全额计算工作量;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按照表11分配系数计算工作量。
2、优秀论文获奖工作量
优秀论文奖的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8:
表8 优秀论文奖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类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
等级 | 1 | 2 | 3 | 1 | 2 | 3 | 1 | 2 | 3 | 1 | 2 | 3 |
得分 | 1000 | 600 | 400 | 300 | 200 | 100 | 80 | 60 | 40 | 20 | 15 | 10 |
说明:
(1)需提供组织机构发布的活动通知及获奖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才能进行工作量认定。
(2)群众性、自发性的学会、协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不计科研工作量。
3.艺术作品参展参演参赛(获奖)工作量
教师个人或团队原创的美术、设计、戏剧、舞蹈、歌曲等作品,在竞技、表演、创作类活动中获奖的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9:
表9 竞技、表演、创作类作品获奖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入选 | ||
国家级一类 | 1500 | 1000 | 600 | 400 | 300 | ||
国家级二类 | 1000 | 800 | 500 | 300 | 200 | ||
省级一类 | 500 | 300 | 200 | 100 | 80 | ||
省级二类 | 200 | 100 | 80 | 50 | —— | ||
市级 | 50 | 30 | 20 | 10 | —— | ||
作品被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博物馆)收藏 | 国家级 | 省级 | |||||
800 | 300 | ||||||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美术馆(博物馆)举办的个人艺术作品展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
800 | 300 | 150 |
说明:
(1)国家级一类竞技、表演、创作获奖包括:《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中列入的奖项,以及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美协、中国音协、广电系统、国家体育总局等单位作为主办方的全国艺术展、设计展或运动会的获奖与入选。
(2)国家级二类竞技、表演、创作获奖包括:中国文联下的各协会作为主办方的,或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与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专项美展及设计展,或“北京双年展”“上海双年展”“广州三年展”等美术院校和行业确认的相同级别的全国性综合美展及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
(3)省级一类竞技、表演、创作获奖包括:中国文联下各协会的艺委会作为主办方的,或中国文联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等联合主办,或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或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作为主办方的全国艺术或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
(4)省级二类竞技、表演、创作获奖包括: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下各分会主办的,或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联、作协、美协、音协、广电系统作为主办方的,或由省级专业协会(学会)作为主办方的艺术或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
(5)市级竞技、表演、创作获奖包括: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作协、美协、音协、广电系统、市体育局主办艺术或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作品。对于市级(含)以下级别的艺术作品参展参演参赛活动,每年认定数量上限为3个。
(6)同一作品一年之内只能享受一次计分,同一作品一年内获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荣誉或奖励,按级别最高的一次计分。同一作品在不同年份获得荣誉或奖励,每年按当年级别最高的一次计分。
(7)需提供组织机构发布的活动通知及证书等证明材料,才能进行成果工作量认定。
(8)国际艺术赛事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当年确定的参赛项目为准。由群众性、自发性的学会、协会组织展演赛不计科研工作量。对认定级别有争议的获奖,经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认定意见后,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裁定,并按相应级别计算分值。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的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10:
表10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量计分标准
单位:分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得分 | 100 | 60 | 40 |
说明:
该工作量在项目结题后发放,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报送。
三、系数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对涉及到多人、多单位合作情况,合作系数分配见表11:
表11 科研工作量系数计分分配
人数 | 1 | 2 | 3 | 4 | 5 | ||||||||||
排序 | 1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系数 | 1 | 0.6 | 0.4 | 0.5 | 0.3 | 0.2 | 0.5 | 0.3 | 0.1 | 0.1 | 0.5 | 0.25 | 0.15 | 0.05 | 0.05 |
人数 | 6 | 7 | ||||||||||||
排序 | 1 | 2 | 3 | 4 | 5 | 6 | 1 | 2 | 3 | 4 | 5 | 6 | 7 | |
系数 | 0.48 | 0.25 | 0.15 | 0.05 | 0.05 | 0.02 | 0.48 | 0.23 | 0.15 | 0.05 | 0.05 | 0.02 | 0.02 |
四、其他
(一)按本办法计算科研工作量的做法仅适合本校在编教职工。
(二)对获得科研奖励经费的成果,计算科研分值,但不发放工作量津贴。
(三)对于本办法中未涉及或未明了的特殊情况,由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四)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原《大连艺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3版)》废止。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科研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