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自2015年换届以来,在教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在促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鉴于本届行指委即将届满,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我部决定组织开展行指委换届工作,新一届拟设置55个行指委(名单见附件1)。现就推荐行指委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指委主要职能
行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和管理,对相关行业(专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每届任期五年。行指委的主要职能包括,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提出本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素质、知识和技能要求,指导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产教对话活动,指导推进校企合作、职教集团建设,指导实训基地建设,指导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组织课题研究,实施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培育和推荐优秀教学成果,组织本行业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等。
二、委员构成
各行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一般4—5人、秘书长1人,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60人。委员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和研究机构等人员组成,比例一般为:行业企业40%、中等职业学校15%、高等职业学校40%、普通本科高校和研究机构等5%。
三、委员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熟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其中,来自行业企业的委员,应熟悉行业政策,了解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一般应具有参与相关行业企业标准建设的工作经验;来自教育系统的委员,应熟悉教学和教学管理,一般应具有参与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材等建设的工作经验。
(三)优先推荐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万人计划”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主要完成人等。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能够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承担并协调本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承担行指委工作任务。
(五)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委员在行指委的工作,能够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四、推荐办法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区域职业教育特色和产业优势,组织本区域内有关单位开展行指委委员推荐工作,可为每个行指委推荐不超过5名委员。
部属高等学校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可为有关行指委推荐委员,每个不超过2名。
各行业企业结合行业发展和技术优势,可为有关行指委推荐不超过3名委员。行业企业专家可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也可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但不得多头重复推荐。
委员推荐不设“绿色通道”,有意继续参与行指委工作的原委员均需按程序申报、推荐。
五、资料报送
委员推荐人选均须填写《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单位汇总整理或遴选后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请于申报老师于2020年1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附件:1.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名单
科研处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