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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研处 添加时间: 2024-08-29

各部(处)、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就本次课题结题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20年度、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2),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此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纸质版材料一份报送至图书馆414科研处。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名单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4.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说明附件.zip
  
编辑/韩菲
审核/韩菲、李超、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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