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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研处 添加时间: 2025-02-24

各部(处)、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内容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人请于3月6日前将《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 2)、《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图书馆 413 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二)3月7日至11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和指导,并将意见反馈至申报人进行修改。
  (三)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于3月14日前通过(http://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申报系统填报。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2.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3.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zip
  

编辑/李超、韩菲
审核/李超、韩菲、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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