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各学院:
根据大连市社科联发布《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联2024年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将课题结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大连市社科联2024年结项课题名单(附件1)
二、报送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2)电子版一式2份 (实名1份、匿名1份,与成果分开)。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附件3)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
3.成果精华版(附件4)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
4.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式1份。
5.以课题名义实现转化的成果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将作为课题结项、评优及后期资助的依据。
6.《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结项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成果所涉调研分析数据应截至最新。
3.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不含课题组成员)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为外文的,须附以中文说明。
5.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
6.2023年第三、四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其中,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往年延期结项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7.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8.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大连市社科联2024年第三批结项课题名单
2.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
3.课题结项最终成果模板
4.课题结项成果精华版模板
5.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
编辑/李超
审核/李超、韩菲、王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