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研处 添加时间: 2024-03-22

各部(处)、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发布《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就本次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见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工作安排
  1.申报人应请于4月1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图书馆413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2.4月2日至3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指导,并将意见反馈至申报人进行修改。
  3.申请人于4月4日前通过(http://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联系人:岳雪婷 0411-39256161
附件:
  1.课题申报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课题申请评审书
  4.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rar
  

编辑/李超
审核/李超、韩菲、王雪梅

浏览量:1406